3月26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上海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上海御善堂药房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齐峰等28人列入本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记者梳理名单发现,上海御善堂药房有限公司青浦店、上海谦德大药房、齐峰、蓝军毅、蓝祖彬、刘前毅等单位和个人因销售假阿胶被处罚。
2016年至2018年9月期间,齐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御善堂药房有限公司青浦店、上海谦德大药房,从未取得药品批发许可的公司购进中药饮片及中成药阿胶,并对外销售。上海御善堂药房有限公司青浦店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零伍拾伍元玖角。上海谦德大药房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款人民币叁拾万伍仟伍佰贰拾伍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万零伍拾玖元陆角柒分。
蓝军毅2017年11月至12月,销售假药东阿阿胶、福牌阿胶。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缴获的假药予以没收。
蓝祖彬2017年11月至12月,销售假药东阿阿胶。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缴获的假药予以没收。
刘前毅2017年11月至12月,销售假药东阿阿胶。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缴获的假药予以没收。
以上四人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市药品监管局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提出的执业药师的注册申请,市药品监管局或区市场监管局不予受理其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申报。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假药和劣药的概念,加大了对制售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在此奉劝制假、售假的阿胶企业或个人,别再为了一时利益去“顶风作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