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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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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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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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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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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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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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登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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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高登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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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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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