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钱塘法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妥善处理涉学生、学校、教育机构案件,深度融入校园平安与法治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校园环境,促进教育领域各类纠纷源头化解,有效服务保障辖区教育行业高质量发展,钱塘法院和区教育局联合打造的教育局服务站“共享法庭”自今年3月启用,11月入选了杭州市首批示范“共享法庭”。
这个“共享法庭”作用还真不小。
因教育资源不足,钱塘区某幼儿园在租用小区开发商用房办园过程中,占用了小区部分公共区域作为场地,业主多次交涉无果。
为此,小区业委会日前向“共享法庭”求助,认为幼儿园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做法不当,且家长接送和师生进出带来了交通隐患,还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实际已侵害业主利益。
教育局“共享法庭”收案后,委派区教育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并邀请“共享法庭”联络法官指导,同时协调了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庭务主任联系社区书记了解情况并走访部分业主代表及业委会委员后,对纠纷成因、性质及各方主体的利益需求进行了分析,并联合行业、街道、社区、律师等各方调解力量,组织开展多轮“面对面”“背靠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结合行业特点,理顺社会、业主和小区建设等多方主体利益需求,厘清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归属的法律关系。调解员建议:“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幼儿园应在审批区域内开展教学活动,不能随意占用公共区域,但结合幼儿园办园的实际需要,如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可对部分公共区域合理借用并支付使用费。”经反复协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幼儿园在支付使用费的基础上,对部分公共区域进行合理使用并做好安全保障。
一场调解多方受益,“不仅解决了‘拦路扰民’的老大难问题,也维护了业主切身利益。”小区业委会代表表示。近日,这起因幼儿园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引发的侵权纠纷,在教育局“共享法庭”得到妥善化解。
据悉,“共享法庭”(教育局服务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聚合行业解纷力量,汇集数字软件模块,以“1+N”模式赋能调解指导,以“三站”建设扩容特色功能,以多维实践延伸普法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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