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10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吴奕萱)今日下午,山东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济南市市监局”)发布公告称,济南历下全心全颐商贸中心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却经营药品阿胶,被济南市市监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140元,并处罚款12280元。
(图片来源于济南市市监局)
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济市监罚字〔2020〕0703号”公告中提到,济南历下全心全颐商贸中心正是违反了该规定,因此济南市市监局对该企业做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140元,并处罚款12280元,的处罚。处罚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
(图片来源于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济南历下全心全颐商贸中心成立于2018年,于同年3月曾进行过一次经营范围及方式的变更,目前其主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和经济贸易咨询等业务,其主营业务中并不涉及药品经营。
来源: 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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