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今日发布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披露,山东东阿修元阿胶生物集团(以下简称“修元阿胶生物集团”)因“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被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5万元的罚款处罚;后因修元阿胶生物集团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又被市场监管部门加处罚款15万元。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日前就此逾期未缴纳的30万元罚款,向东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据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2019年5月20日,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修元阿胶生物集团作出了“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字〔2019〕7号)》,并于5月24日送达。但修元阿胶生物集团在签收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虽经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催告,仍未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最终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东阿县人民法院最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0日作出的“东市监处字〔201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修元阿胶生物集团应缴纳罚款15万元及逾期加处的罚款15万元,共计30万元。
据了解,修元阿胶生物集团旗下产品包括阿胶片、阿胶糕、阿胶黄芪桨、阿胶铁、阿胶枣、润色牌阿胶浆、阿胶颗粒等。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致电修元阿胶生物集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对公司此前一直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原因并不清楚,“公司这边也是受害者,只是为对方提供货源,一开始并不知道对方涉及到了传销。”
但早在2018年,就有媒体报道称,修元阿胶生物集团产品销售采用了一种叫作“消费商”的模式,其经营模式包括“静态公司返利、动态拉人头获得提成(双轨金字塔制)”,涉嫌传销。
天眼查显示,修元阿胶生物集团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大股东为任世斌(同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占股70%,二股东为张林英,占股3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饮料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修元阿胶生物集团旗下还有三家子公司:东阿修元阿胶保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山东润惠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山东东阿修元阿胶生物集团内黄阿胶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95%),上述三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任世斌。